秦皇岛产品条码代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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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产品条码代表什么?

作者:秦皇岛满美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5 08:07:55

秦皇岛条形码图中13位数字所代表的意义是:前3位显示该商品的出产地区(国家)。接着的4位数字表示所属厂家的商号,这是由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编码机构统一编配给所申请的商号的。再接下来的5位数是个别货品号码,由厂家先行将产品分门别类,再逐一编码,厂家一共可对10万项货品进行编码。最后一个数字是校验码,以方便扫描器核对整个编码,避免误读。

如果想通过条码分辨真伪,就必须先知道,厂家的条码数据,然后进行对比。正规产品上一般都有真伪查询方法,通过短信息、电话、或者网络等,这几种查询方式就是通过厂家数据库进行的,你发送查询请求后,系统会进入数据库,拿你发送的条码数据与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对比,相符就是真的,不相符就是假的,别人伪造的。假如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从条码上看,是分不出真伪的,只能看到一串数字或者英文字母、甚至什么也看不到(条码下面的数据是可以隐藏的),只看到一个黑白相间的条形码,这样的条形码只有用条码扫描器才能够识别的出条形码所对应的数值。

目前世界上常用的码制有ENA条形码、UPC条形码、二五条形码、交叉二五条形码、库德巴条形码、三九条形码和128条形码等,而商品上最常使用的就是EAN商品条形码。

EAN商品条形码亦称通用商品条形码,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通用于世界各地,是目前国际上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商品条形码。我国目前在国内推行使用的也是这种商品条形码。EAN商品条形码分为EAN-13(标准版)和EAN-8(缩短版)两种。

EAN-13通用商品条形码一般由前缀部分、制造厂商代码、商品代码和校验码组成。商品条形码中的前缀码是用来标识国家或地区的代码,赋码权在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如00-09代表美国、加拿大。45-49代表日本。690-692代表中国大陆,471代表我国台湾地区,489代表香港特区。制造厂商代码的赋权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物品编码组织,我国由国家物品编码中心赋予制造厂商代码。商品代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代码,赋码权由产品生产企业自己行使,生产企业按照规定条件自己决定在自己的何种商品上使用哪些阿拉伯数字为商品条形码。商品条形码最后用1位校验码来校验商品条形码中左起第l-12数字代码的正确性。

商品条形码的编码遵循唯一性原则,以保证商品条形码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重复,即一个商品项目只能有一个代码,或者说一个代码只能标识一种商品项目。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品种、不同价格、不同颜色的商品只能使用不同的商品代码。

商品条形码的标准尺寸是37.29mmx26.26mm,放大倍率是0.8-2.0。当印刷面积允许时,应选择1.0倍率以上的条形码,以满足识读要求。放大倍数越小的条形码,印刷精度要求越高,当印刷精度不能满足要求时,易造成条形码识读困难。

由于条形码的识读是通过条形码的条和空的颜色对比度来实现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能够满足对比度(PCS值)的要求的颜色即可使用。通常采用浅色作空的颜色,如白色、橙色、黄色等,采用深色作条的颜色,如黑色、暗绿色、深棕色等。最好的颜色搭配是黑条白空。根据条形码检测的实践经验,红色、金色、浅黄色不宜作条的颜色,透明、金色不能作空的颜色。

EAN-8商品条形码是指用于标识的数字代码为8位的商品条形码,由7位数字表示的商品项目代码和1位数字表示的校验符组成。

商品条形码的诞生极大地方便了商品流通,现代社会已离不开商品条形码。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50万种产品使用了国际通用的商品条形码。我国加人世贸组织后,企业在国际舞台上必将赢得更多的活动空间。要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国际经贸的需要,企业更不能慢待商品条形码。

秦皇岛条形码日益普及,渐渐深入到人们生活生产当中,条形码是一种可以通过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自动识别的标识技术,已经在从商品生产、储存到销售的整个供应链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那么,条形码病人标识带又能为医院的医疗管理活动带来怎样的变化呢?

一、病人标识带病人标识腕带(PatientIdentificationWristband)是系在病人手腕上,即对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病人使用准确而可靠的方法进行身份标记以方便识别。病人标是整个医疗活动的基本组成部分,贯穿于整个医疗活动之中,把病人与医院的治疗和服务活动联系起来。病人标识腕带是病人标识的一种,通过使用特殊设计的病人标识腕带,将标有病人重要资料的标识带系在病人手腕上进行贴身标识,能够有效保证随时对病人进行快速准确的识别;同时,特殊设计的病人标识带能够防止被调换或拆除,确保标识对象的唯一性及正确性。此外,病人标识带上的信息能够防水和酒精擦拭。以美国为例,数十年以来全美各医院已经普遍使用病人标识腕带。1990年版的美国医院联合会(AmericanHospitalAssociation)管理咨询报告中提到,“在采取任何医疗措施前应先核对标识带,所有与治疗和护理有关的人员,都应接受训练学会使用识别带。除非治疗或其他需要,识别带不能被除下。”不过,现有的病人标识带大多采用手写方式填写病人信息,存在以下缺陷:

(1)使用不规范,容易造成信息遗漏或冗余(2)手写资料可能太潦草难以辨认,无法获得正确信息(3)重复书写导致工作负担加重(4)难以与系统建立数据采集的自动接口。

二、条形码病人标识带的形式条形码病人标识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它意味着明确的病人标识信息以及快速、有效、正确的数据采集方法,让医院事务管理更流畅,同时减少人力需求,节省时间,减少/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条形码病人标识带的应用条形码病人标识带是完整的病人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与HIS系统结合,能够充分实现对病人从入院、治疗到出院全过程的准确处理,涉及的过程包括入院、药品分发、输液、样本采集/处理、手术和出院结帐等等。

1、住院登记对住院病人进行登记同时分配明确的病人标识号码,再将标识号用条形码和人眼可识别的方式打印在条形码病人标识带上,这是第一步的工作,也是围绕病人进行的所有医疗活动的基础。病人标识号码的使用涵盖医院的各个相关部门,且表明了病人与其医疗档案和各种治疗活动的明确对应关系。

2、发放药品/输液护士在发放药品和对病人输液时,需要检查每个病人手腕上的标识带以确认其身份与要采取的治疗措施是否相对应,这是最基本的工作。借助手持式处理设备,例如PDA,可以更好地利用条形码的自动识别能力。工作人员从护士站电脑中将待完成的工作内容传送到手持机里,随后在对每一个病人进行处理之前,使用手持机快速扫描病人的条形码标识号,手持机能够自动显示有关的处理内容,如应发放给该病人的药品种类和数量等。工作完成后,手持机可以将每项工作的完成时间等资料上传到电脑中集中保存。

3、标本采集/处理在工作人员进行标本采集之前,使用手持机从电脑系统中接受相关资料,例如采集对象的病人标识号,样本种类等,同时打印出需要进行采集的对象清单及对应的条码标签。采样之前,用手持机获取病人条形码标识,确认对象的身份是否正确。采样后,将预先打印的条码标签贴在取样单或样本容器上,再次用手持机扫描条形码进行确认病人标识带上的编号与样品标签的编号是否吻合。当标本送入化验室之后,工作人员不用再次进行手写登记或手工输入电脑,借助用条形码扫描枪能够马上获取该样本的全部资料。整个处理过程,从工作安排、实施采样到样品处理,非常地快速、准确,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为错误的发生。

4、急救室/手术室急救室处理各类情况紧急的病人,难以很好地管理,在快节奏的工作压力下,诸如标本被搞混等问题经常发生。借助条形码病人标识带和能扫描条形码的手持机,就能很好地处理急救室的工作。同样在手术室中,一旦病人被实施麻醉手术后,就难以再清醒进行表达。借助条形码病人标识及手持机能够快速确认病人身份和获取有关资料。

5、出院结帐出院时凭病人标识带在护士站打印出附带条码标签的通知单进行结帐,由于条形码的自动识别能力,处理非常快速和准确。上述应用仅供参考,很多功能还需要多方探讨和发掘。但不用质疑的是,无论条形码技术还是病人标识产品,很快都会成在医院中得到广泛使用。

四、怎样建立条形码病人标识系统

1、必须认同并接受病人标识带的概念。以前没有做过,并不意味着以前的做法就是对的。在普遍使用玻璃针筒的时候,大家不是也很难接受一次性塑料针筒吗?以前没有出过错,也并不意味着以后不会出错,因为太多的残酷教训摆在我们面前。接受病人标识并不代表医院管理差或工作人员素质低,而恰恰说明医院管理规范,管理上档次,也表明工作人员能接受和适应新事物,素质很高。

2、尝试用电脑打印病人标识带上的资料。条形码标识系统必须跟HIS系统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但是,这项工作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完成,而且需要软件和硬件供应商的相互配合。在此之前,我们可以先尝试用电脑打印病人标识上的资料取代手写输入,其好处如下:

(1)电脑打印减轻护士工作量,使用方便(2)输入资料后,可以重复打印多次(3)打印字迹清晰,而且可以记录更多内容(4)格式规范,不会有遗漏或多余内容(5)提升医院的管理档次3.与系统进行连接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实现条形码病人标识系统与HIS系统的全面连接。在快速、正确采集条形码数据的基础上,借助全面共享数据,让管理流程更畅顺。

条形码设备硬件需求(1)条码打印机(2)条码扫描枪。(3)手持式处理终端(4)内部网络系统*条形码系统软件需求与医院的信息管理人员及HIS系统的软件提供商协同工作,明确需求并编写软件。互信恒技术具有多年条形码管理系统开发经验,成功实施医院医疗行业的条形码管理系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商品条码化,沟通商品生产销售信息,提高商品的竞争力,促进市场经济和贸易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商品条码以及制作、销售条码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用于国际和国内流通领域的物品编码及相应的条码标识。商品条码包括国际物品编码(EAN码)和北美商品条码(UPC码)。本办法所称条码产品包括条码印刷品、条码识读设备、制作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软硬件。第四条政府支持和鼓励企业使用商品条码。出口商品、名优产品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的生产企业应积极使用商品条码;商业企业应积极采用条码扫描自动化管理系统(POS系统)。第五条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条码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条码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辖区条码工作,在条码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标准,推动商品的条码化和条码技术应用;(二)受理商品条码的注册申请和商品条码备案;(三)负责商品条码和条码产品的管理和监督;(四)组织条码技术的交流和培训服务。

第二章商品条码的注册、备案与使用第六条除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我国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使用商品条码的、必须在中国申请商品条码注册。第七条申请商品条码注册应提供下列资料报条码主管部门初审:(一)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书;(二)单位代码证书及营业执照影印件;(三)在有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的,还应提供商标注册证书。条码主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应于5日内报国家条码主管部门复审。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取得中国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后,方可正式启用注册的商品条码,并同时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条码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告系统成员及其注册的商品条码。第九条需要使用北美商品条码的,可按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申请注册。在国内获得北美商品条码注册的,视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第十条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商品条码享有专有使用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商品条码。第十一条使用商品条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注册的商品条码只能在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上使用,不得出租、转让或与其他企业共用。第十二条注册的商品条码有效期为2年,期满前3个月内由条码主管部门通知系统成员参加续展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的,注销其注册商品条码和系统成员资格,并予以公告。第十三条系统成员更改单位名称,应自更名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向条码主管部门办理更名手续。系统成员与他人合资、合并,所成立的新单位需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另行办理商品条码的注册手续。第十四条系统成员终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向条码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注销其商品条码。需重新使用商品条码的,应按本办法注册新的商品条码。对已注销的商品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启用。第十五条境外公司在本市设立的子公司如使用境外公司注册的商品条码,应持下列资料向条码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一)境外公司的商品条码注册证书;(二)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授权文件;(三)子公司的单位代码证书及营业执照影印件。第十六条受委托加工产品并使用委托人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应自加工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资料向条码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备案证书:(一)委托人的商品条码注册证书;(二)加工合同;(三)委托加工产品的条码标识。第十七条系统成员印制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制作者订制原版胶片。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原版胶片质量。第十八条申请、变更商品条码注册,应按国家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章商品条码产品的监督管理第十九条生产、经营条码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第二十条印制商品条码,必须具备相应的印制能力,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商品条码的印制业务。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时,应查验付印方的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并立档备查。印制者不得印制和提供假冒的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条码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可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查验其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备案证书和准印证书,检查商品条码使用规范和条码产品制造质量。对涉嫌假冒、伪造的前款证书和条码产品,可依法封存、扣押。

第四章罚则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在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上伪造和冒用他人商品条码的,由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未售出的产品,没收已售出产品的销货款,并可处以违法经营额1至5倍的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出租、转让、共用商品条码的,由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3万元;无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销毁违法的条码标识,并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使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的,由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销毁违法的条码标识,并可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3万元。第二十七条条码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申请商品条码的时候需要填写商标申请的名字,如果没有商标将不能办理秦皇岛条形码申请注册。注册商标和申请中的商标在办理条形码申请时是有区别的,注册商标是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注册保护期限为10年,届满前12个月可以申请商标续展(届满后6个月内的宽展期限内也可续展,但是需要多缴纳宽展费),在此续展后商标专用权期限延长10年,可反复续展延期使用,条形码和商标是在一起的可以一直使用。申请中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注册不下来商标将不能使用,商品条形码也随之不能使用,若继续使用存在侵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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